上个月写了3篇博客,这个月到目前为止不过1篇,还是从我家萝莉那儿抄过来的,想想不久之前还能保持每个月6、7篇量的我,真是汗颜。并非无事可记,但也谈不上有多少是有感而发,只是每天日子越过越简单,人就容易迷失丢失掉敏感了。
我翻书的速度依旧不减,走路时看,吃饭时看,睡觉前看,但凡一个人独处时,多看书。我只是很少找到能比阅读更吸引我的事情了。我既非书虫,也不是藏书家,甚至自从用上kindle之后,连纸质书也甚少购买了。我没有很多人的纸质书情结,也没有否认盗版或电子书的版权没问题,我只是不爱去想这些问题,翻书,看书,这就足够了。
好小说容易让人着迷,这是我最近才感悟到的。从前,我很少读小说,害怕它们不够吸引我,开头艰难而深入更累,不像散文、杂文,随时抓起一篇,囫囵个读下去,有感则击掌、无趣就翻篇,总不至于让人乏味到烦闷又无法选择丢开。小说则不同,它是自成一体的世界,是枝叶繁盛根基坚牢的老树,你抬头仰望繁枝前,总要掠过粗壮的树干和发达的根须。只有等你能从那些故事的讲述中,找寻到熠熠发光的字句、段落、描写,你才能使用自己全部的心力投入一场精彩迷人的游历之中。
每一个故事都有自己的模样,如同深埋的宝藏,我们阅读的过程即是小心翼翼扫除枝蔓杂芜,期待又急切的挖掘宝藏的过程。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片刻,在阅读某些句子或段落时,那些看似无意义的组合在作者恰到好处的安排下,仿佛鼓声从远及近,从弱到强,积蓄的力量如同奔雷呼啸在耳畔,又像蓝丝绒轻柔的拂过脸庞,这种震颤又脆弱精致的触感,从心底里升腾出来,不可收拾的爆裂开,不能阻挡,也不可预测。这种感觉之强烈,放佛将自己置身与沙漠之中,对水的渴求已化为一种本能的冲动,在不断的阅读推进过程中,了解自身,解救自我。
《月亮与六便士》就是这样的小说。之前我一直不相信这样的故事,可看到电影《比尔:街拍皇帝的故事》后,我开始相信毛姆的讲述,相信查尔斯的存在,或者说,相信人类心灵中存在这样的禁区,我们之中有大勇者。
我能从查尔斯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不是画画的天才,不是他的经历,是他对待世界的态度。影子很淡很稀薄,但它永远跟随你,依附你,不可分割。这并非是一个天才的故事,而是一个人,怎样刨开人类的外壳,坦诚面对自己的宿命和本能,并在追寻生命意义的道路中摈弃人世施加在他身上束缚的故事。
大概每个人身上都有查尔斯的影子,多数时候它龟缩在身体的一角,颤颤巍巍不敢与主人的各种身份和属性争夺地盘,但总有一些人,他剥离了社会、家庭、感情赋予他的属性,赤条条回归到天地初开的时刻,他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永世相随却一直躲在身后的影子。他们选择服从,而我们走向压抑。
我们并非不愿承认那些影子的存在,我们也并非不愿相信那种人生的可能,只是,我们不敢也不能去尝试。所有我们现存稳定的基础,都是建立在对自我的束缚和压抑上的,黑暗森林是可怕的、孤独的、本能的,自诩为高等生物的我们不愿也不能承认那种世界的诱惑和向往一直存在。
我们离不开六便士,六便士让我们衣冠楚楚,让我们高雅、整洁、富有,但我们知道,头顶上方的星空里,总有一轮月亮高悬,这并不妨碍我们之中的某些人抬头仰望。这些人,不管他们如何窘迫、贫穷、幼稚、疯狂,都不能唤起我们丝毫的怜悯,因为我们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